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闽南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人须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
(3)在入学报到前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其他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 专业条件
(1)学科教学(历史):只招收本科专业为历史学类或教育学类专业的推免生。
(2)学科教学(地理):只招收本科专业为地理科学类或教育学类专业的推免生。
(3)区域国别学:本科专业为历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和文学类(限定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比较文学方向)的推免生。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1.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开放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
2. 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并通过邮件发送至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核准(电子邮箱:xyczsk@mnnu.edu.cn)。
(二)复试时间
2025年9月23日—10月20日,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请及时关注研招网和我院网站通知。
(三)复试地点及方式
复试地点:闽南师范大学江滨校区综合楼中区309会议室
复试方式:现场(线下)复试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复试报到时,所有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交复试审核材料,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闽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4.本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高校推荐部门公章);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依附件打印后签署);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附件3,依附件打印后签署);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 未获得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2.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3. 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接收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4. 其他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行为者。
(六)其他工作安排
1.拟录取的推免生三周内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由推免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推免生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2.推免生入学后,依据专业划分,与普通招考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共同进行研究生与导师互选。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教育专业硕士: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
学术硕士:区域国别学

五、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二)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接受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请考生慎重考虑,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将不予解锁。
六、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13588057024(刘老师),792644479@qq.com;
学院监督电话:13799821690(吴老师)。
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县前直街36号综合楼中区306办公室,闽南师范大学
历史地理学院
2025年9月20日
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