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学院因学生工作需要选聘1名学生辅导员,3名助管。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成立历史地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管队伍。以下是具体招聘内容。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工作待遇
(一)学生辅导员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及其他相关工作。
3.招聘要求:
(1)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
(2)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辅导员工作。
(3)熟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4)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5)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4.工资:1600元/月
(二)助管
1.招聘人数:3人
2.岗位职责:参与我院党建材料整理、事务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辅助管理工作。
3.招聘要求: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身体健康,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助管相关工作;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4.工资:600元/月
三、学生辅导员、助管选聘流程
(一)选聘方案
学院制定学生辅导员选聘方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22年9月28日21:00前将递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920588346@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应聘岗位+学号姓名。
(三)选聘考核
选聘考核为面试形式,面试为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学院选聘考核小组现场打分。最终成绩排名提出拟录用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核备案
拟录用人选经过历史地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管选聘考核小组讨论,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学生辅导员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公示、备案。在正式上岗前,未取得导师同意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布结果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公布校聘学生辅导员选聘结果。
四、学生辅导员、助管的管理与考核
(一)学生辅导员、助管聘期为一年。
(二)学生辅导员试用期为2个月,助管试用期2周,试用不合格的须及时辞退,试用合格的正式聘为学生辅导员、助管。试用期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
(三)学生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学生工作处是学生辅导员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与学院共同做好学生辅导员管理工作。助管由学院管理。
(四)学生辅导员、助管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才能发放岗位津贴。
五、本办法自文件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历史地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2年9月27日
附件:闽南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https://kdocs.cn/l/cqhQe4eSx1xm?f=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