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管选聘工作实施办法

历史地理学院因学生工作需要选聘1名学生辅导员、3名助管。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成立历史地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管选聘考核小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等

(一)学生辅导员

1.招聘人数:1人

2.岗位职责: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及其他相关工作。

3.招聘要求:

(1)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

(2)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辅导员工作。

(3)熟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4)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需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5)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4、工资:1600元/月

(二)助管

1、招聘人数:3人

2、岗位职责:参与我院党建材料整理、事务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辅助管理工作

3、招聘要求: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身体健康,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助管相关工作;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4、工资:600元/月

三、学生辅导员和助管的选聘程序

(一)选聘方案:学院制定学生辅导员选聘方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于2020年10月21日前将电子档发送到邮箱:278251900@qq.com

(三)选聘考核:选聘考核分为两个环节,总分100分:笔试(50分)、面试(50分)。笔试内容为报道写作、学生活动文案写作等,总分为50分,时间为60分钟;面试分为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学院选聘考核小组现场打分。综合两项成绩排名提出拟录用人选。

(四)审核备案:拟录用人选经过历史地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管选聘考核小组讨论,报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学生辅导员报学生工作处统一审核、公示、备案。在正式上岗前,未取得导师同意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公布校聘学生辅导员选聘结果。

四、学生辅导员、助管的管理与考核

(一)学生辅导员、助管聘期为一年。

(二)学生辅导员试用期为2个月,助管试用期2周,试用不合格的须及时辞退,试用合格的正式聘为学生辅导员、助管。试用期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

(三)学生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双重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学生工作处是学生辅导员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与学院共同做好学生辅导员管理工作。助管有学院管理。

(四)学生辅导员、助管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才能发放岗位津贴。

五、本办法自文件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历史地理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