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选拔具有突出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相关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本科生毕业班辅导员等组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一)以学校当年度下达学院的推免名额为基数,以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为主要测算依据。
(二)适当考虑各专业生源情况、培养质量、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需要,以及国家、社会、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
三、推免生条件
(一)申请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推免当年首次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学院2026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无任何违法记录,未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过学校记过以下纪律处分,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文为准)前处分已解除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学业条件
1.成绩优良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5学期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15%(含15%,人数向下取整),不能有补考或重新学习,所有课程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2.外语水平良好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或新托福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两项均为两年有效),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取得 N2 合格证书,视为符合外语要求。
3.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外语成绩证明应当于前5学期获得。
4.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如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统一纳入专业排名范畴,未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专业排名范畴。
四、推免生遴选指标与成绩计算
(一)推免生遴选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本科阶段综合测评成绩作为推免生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二)推荐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构成:学业成绩占80%,全面发展测评成绩占20%。综合评价成绩测算公式为: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被推荐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100×80%+全面发展测评成绩(百分制)×20%。各项得分和综合评价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结果相同,则继续比对原始数值的第三位小数,依此类推。
(三)学业成绩占80%,学业成绩测算范围涵盖申请人自入学以来至推免工作开始前所修完的培养方案内规定的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计算。
(四)全面发展测评成绩占20%,全面发展测评成绩的指标体系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学业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学生工作、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须以闽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当年7月31日前(截止时间会依据教育部当年度下发文件进行适度调整,具体以当年度学校推免工作通知为准)。全面发展测评成绩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2。
五、推免生工作程序
(一)推免生工作要按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进行。工作过程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实施细则、拟推荐名单等信息。
(二)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参照符合资格条件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以分配名额基数的1.2倍择优拟定拟推荐和备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内容包含姓名、专业、外语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情况及排名,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议。如果因拟推荐人选有异议或本人提出放弃而空出的推免生名额由备选人员依次递补。
(四)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注册报名,填写基本信息,自行选择报名志愿,并网上支付报名费用。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六、推免生工作要求
(一)推免生工作接受师生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师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或申诉。凡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推免生工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本院推免的,应主动向学校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声明。
(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全面发展测评成绩认定的所有环节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各项考核项目中的得分,须有明确的书面或视频记录,记录材料及其它材料均须存档备查。
(五)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生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与学院签订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或未取得学士学位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推免生遴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七、附则
本办法由历史地理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或有变化,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研究;如遇国家政策或学校有关文件政策调整,以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附件:1.历史地理学院2026届本科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历史地理学院2026届推免生全面发展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历史地理学院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