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历史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闽南师范大学 历史系

2017年历史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顺利推进,依据教育部和本校研究生处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系情况,特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客观评价。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依据专业复试的要求,组织考生进行面试,评定复试成绩,并现场录音、录像记录。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情况,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等考核方面,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录取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核后在本院系网站进行公示。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一志愿考生名单的确定

依据本年上线情况,复试采取等额形式,即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可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调剂生选择的标准: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4.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考生学科背景相同和相近者优先;考生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两项条件相同的,以提交调剂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选择。

(三)调剂考生的调剂程序

第一步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

第二步 我系对调剂考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报研究生处招生科复核。

第三步 我系对复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名单,在系网站公布,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复试通知;

第四步 我系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被拟录取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接收待录取”;

第五步 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系网站进行公示。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复试前一天到校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历史系办公室(综合楼中区306)

(二)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在学证明和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一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照均可;

4.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可在研究生处、系网站下载);

5.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6.政审表(在本系网站,附件中下载);

7.体检报告(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并在复试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与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 复试方式:面试

具体是,考生须在考前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抽取考试题目进行准备后单独参加面试,当场回答抽取的题目和复试老师的现场提问。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二)面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的本专业知识结构、外语力与口语水平、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测试。

(三)同等学历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试卷每门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内容:主要有中学历史教育理论、中学历史课程改革。主要参考书目:《历史教育学》 叶小兵、姬秉新、李稚勇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历史教学论》(第二版)赵克礼主编,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四)复试成绩=各位面试教师成绩之和÷面试教师数,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办法

(一)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录取与否,以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录取顺序是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复试生源中分次复试,并按当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完毕后我系按照要求将考生相复试材料上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六、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相关地址。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录取的复议申诉

考生如有对复试录取有异义的,可拨打电话:0596-2591449向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申诉;也可依据《闽南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进行申诉。

复试录取工作解答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18006067946。

注: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我系将通过研招网发布通知 

复试地点:综合楼中区309 系会议室  

 4_20170320080321_tk0mm.doc

4_20170320080337_ie94l.doc

                                                                            闽南师范大学历史系

                                                   2017年3月20日